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文件

渝建价协[2008]l2号

关于评选《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先进单位会员和优秀个人会员》的通知

本市各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会员:

    为促进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健康发展,调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在先进单位会员和优秀个人会员评选办法中规定,每两年组织一次评选活动,每次评选先进单位会员50家,优秀个人会员100名。最近,中价协以[2008]005号文发出通知,对2008年先进单位会员和优秀个人会员的评选活动作出了决定。现将有关要求事项

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先进单位会员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工程造价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遵守《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执业行为准则》等行规行约,无不良行为记录,社会信誉良好;

(2)在工程造价行业的改革与发展中贡献突出,能够自觉维护行业的社会形象,在行业内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领导集体团结协作、廉洁自律,具有较强的凝聚力与责任感,企业管理制度健全;

(4)职工队伍稳定,整体素质良好,有较强的团队精神;

(5)工作业绩突出,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在本地区或本部门名列前茅;

(6)鼓励职工不断更新业务知识,掌握行业先进的专业知识,积极参加专业课题研究、编写专业论著等;

(7)积极参加中价协组织的各项活动,支持行业协会的工作。

2.优秀个人会员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信誉:

(2)坚持社会主义荣辱观,廉洁奉公,诚实守信,自觉抵制腐败行为,无违规违纪等不良行为记录;

(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业绩突出,工程造价管理经验和组织协调能力较强;

(4)努力钻研业务,工作精益求精,在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和专业理论研究中,贡献较突出;

(5)积极参加中价协组织的各项活动,为工程造价行业的改革与发展献计献策。

3、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凡符合评选条件的均可报名。

二、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和个人应按提交材料的顺序装订成册(A4纸)。

1.申报先进单位会员提交的材料

(1)先进单位会员申报表;

(2)单位会员证书复印件;

(3)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近两年的工程造价营业收入证明,即经审计的企业年度财务报表;

(5)单位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复印件;

(6)近两年单位获奖证书和业主评价材料的复印件;

(7)单位员工近两年获奖证书复印件;

(8)单位员工近两年参与编写的书籍封面和署名页的复印件,以及发表论文刊物的封面、目录和论文正文首页复印件等。

2.申报优秀个人会员提交的材料

(1)优秀个人会员申报表;

(2)个人会员卡复印件;

(3)近两年参加省市级(或行业)及以上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举办的培训班、研讨会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4)本人近两年发表的论文刊物封面、目录和论文正文首页,或参与编写的书籍封面和署名页的复印件等;

(5)近两年获奖证书复印件。

三、时间安排

1.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应在2008年8月30日前向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提交申报材料(一式两份);

2.本会对申报材料在2D08年lO月底前完成初审,并且签注初审意见。连同推荐名单(按排名先后)和推荐企业的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报送中价协;

3.2008年12月份中价协将评选结果在协会网站上公示,无异议后,向社会公布。

四、评选要求

1.申报单位和个人的申报材料应真实有效;

2.本会将按照评选条件的要求,严格把关,确保评选质量。并将公正地做好初审和推荐工作。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廖忠民 尹利

电 话:63870217、63860192(传真)

地 址:渝中区中山三路121号(天友大洒店25楼)

邮 编:400015

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二OO八年四月九日

附件:

1 先进单位会员申报表

2 优秀个人会员申报表

注:中价协“先进单位会员和优秀个人会员评选办法”(中价协[2007]013号)和中价协关于开展先进单位会员和优秀个人会员评选活动的通知(中价协[2008]005号)可登陆www.ceca.orq.cn网站查阅。

主办单位:
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制作完成:
重庆时代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咨询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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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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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日期:
2008-06-11 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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